營業執照辦理后,還有哪些業務需要辦的
來源:www.etradiogroup.com 發布時間:2021年12月21日
1.刻章
憑營業執照,到公安局特行科規定的刻章社,刻公章、財務專用章、發票專用章、合同專用章和法人章,共計5種。
公章法律效力是很大的,通常是用于公司對外事務的處理。蓋上公司公章表示公司對該文件事宜負責。
財務專用章的重要性僅次于公章。在會計核算.銀行結算等業務時都需要使用財務章 ,稍有不慎就會給公司
帶來損失。
發票專用章是開具發票時用的,有合同往來的需要用到合同專用章,而法人章是法定代表人專用章,法人用于決議以及辦理相關的事務。具體法律效力。
2.到銀行開對公賬戶
可以在原來辦理驗資時的那個銀行的同- -網點去辦理,基本戶賬號沿用驗資戶賬號,也可選擇其他銀行網點辦理。
一般需要帶上營業執照正副本. 公章、財務章、法人代表人名章、法人代表身份原件,需要注意的是開基本戶需要埴很多表,盡量把能帶齊的東西全部帶上,要不然要跑很多趟。
3.去稅務局報道
辦理稅務登記,核定稅種,每個月按時記賬、按時記賬報稅,有稅盤的要抄稅請卡,國稅局報道完就可以申購發票,購買稅控器。
需要注意的是,新公司成立后。每年的5月31日之前要做匯算清繳, 6月30日之前,要做工商年報公示,以防企業經營異常。順利領取營業執照自然是值得高興的事。但仍有幾個注意事項需要給大家提個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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